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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关于下达2021年农业机械质量调查计划的通知

日期:2021-02-05 作者: 来源:农业机械化管理司 【字号: 打印本页

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关于下达2021年农业机械质量调查计划的通知

农机管〔2021〕6

 

各有关省农业农村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农业机械化技术开发推广总站 

  为贯彻落实“保供固安全、振兴畅循环”的有关要求,助力粮食增产增收,根据《农业机械质量调查办法》,我司决定今年开展水稻联合收割机质量调查和收获损失率调查制定《2021年农业机械质量调查计划》,现予印发 

  相关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对农机质量调查工作的指导做好组织落实条件保障工作,确保调查任务顺利完成总站加强各地沟通协调,细化工作方案,批准后实施     

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        

2021年25日          

    

  

    

2021年农业机械质量调查计划

 

  一、调查名称 

  水稻联合收割机产品质量收获损失率调查 

  二、调查目的 

  调查水稻生产机收损失状况和在用水稻联合收割机的整体质量水平,公布调查结果,提出整改意见推进水稻机械化收获减损,维护购机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创新改进产品,提升水稻联合收割机质量 

  三、调查内容 

  水稻联合收割机主要生产企业及产品基本情况,安全性、可靠性、适用性、售后服务等方面情况,水稻联合收割机收获损失率 

  四、调查范围 

  本次调查重点区域为黑龙江、江苏、安徽、江西、湖南、四川等6省。同时,鼓励湖北、广东、广西等其他具备条件的省(区、市)结合本地实际,以部省联动形式开展质量调查。 

  五、调查对象 

  享受农机购置补贴的部分在用水稻联合收割机 

  六、调查时间 

  2021年4月至11月。 

  七、调查方法 

  本次调查部省联动,统一调查方法、共享调查数据的方式开展用户满意度问卷调查和收获损失率田间调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八、实施单位 

  承担单位: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农业机械化技术开发推广总站。 

  参加单位:黑龙江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江苏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安徽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江西省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监测站、湖南省农机事务中心(湖南省农业机械鉴定站)、四川省农业机械鉴定站等。